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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河北省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2-25 18:02:24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作者: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点击:

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对我省企业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10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河北省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21〕13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明确提出构建全省五级平台“一张网”,制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标准等系列工作任务。出台《实施方案》,既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基础性作用的重要举措,也是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大力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纵深发展,实现各行业领域信用监管全覆盖,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信用助力的具体体现。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会同省有关部门深入调研,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广泛征求国家相关部委、省有关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相关信源单位、社会公众意见,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上报省政府。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共3项。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共5项,16条。提出企业信用分级分类标准及A、B、C、D各个等级内涵,规定各级评价结果需满足或符合的具体条件,明确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要求,分解细化工作任务。一是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包括建成五级平台“一张网”并逐渐完善、健全信用信息报送机制、不断丰富信用信息内容。二是完善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包括统一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分级标准、建立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查询共享机制、建立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迭代更新机制。三是分类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包括重点监管领域先行先试、其他监管领域深化推进、推动形成信用监管信息协同机制。四是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包括对守信类(A级)企业、一般失信类(B级)企业、严重失信类(C级)企业、列入“黑名单”(D级)企业分别采取的措施。五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包括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建立异议处理机制、建立信用修复机制。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共3项。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传、加强责任追究。

  三、出台意义

  《实施方案》旨在构建我省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制度框架。通过建立评价体系,明确分级分类标准,运用评价结果,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究”,更好地激发企业活力,提升企业诚信水平和意识,推动高质量发展。

  相关政策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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